用途:本測定儀適用于木質纖維類物質,含水率在7%-35%的物體,如竹制品、木器、中藥材、煙草、棉花、紙張、皮革、紡織品、糧食、農作物、化工原料等物品百分含水率的快速測定。 特性:該儀表集測量器、顯示器、電源、線路板于一體,本儀器與國內同類產品比較,具有體積小、重量輕、測量迅速、操作極為簡單、外形美觀、做工精致、也便于隨身攜帶之優點。
技術指標
1、顯示形式:發光二極發光顯示,共2×10位
2、測量范圍:量程Ⅰ 7~15% 量程Ⅱ 16~35%
3、測量精度:±1位 顯示值(含水率)
4、工作電壓:直流15V (使用10F~20電池1節)
5、使用條件:被測物溫度 0~40℃ 環境相對濕度 <85%
6、外形尺寸:185×50×27 儀器重量:180克
使用方法
1、裝干電池:按電池正負極性把15V干電池裝入電池盒內,正極向上。
2、檢查儀表:使用左右剛針短路(用手或金屬連通)按下量程開關Ⅰ,這時zui下面的一只發光管應發光,其它發光管則不應發光。左右剛針開路(無導電物連接)時,按下量程開關這時發光管都應不發光,如果能達到上述要求表示儀器正常,可以進行測量。
3、測量物體:(如測量木材)把測定儀四枚剛針插入木材中深約6毫米左右,按下量程開關,讀出顯示器發光位所對應的讀數。如果按下的是量程Ⅰ開關,則讀左面一行讀數。如果按下的是量程Ⅱ開關,則讀右面一行讀數。
4、測量時注意出現下面幾種情況時的讀數。
⑴ 按下量程Ⅰ開關時,如果顯示器全不發光,說明讀數低于7%,如果顯示器只有zui下面一只發光管發光,說明讀數高于或等于15%,應改按量程Ⅱ開關,再讀數。
⑵ 按下量程Ⅱ開關時,如果顯示器全不發光,說明讀數低于16%,應改按量程Ⅰ開關再讀數,如果顯示器只有zui下面一只發光管發光,說明讀數高于或等于35%。
⑶ 按下量程Ⅰ開關或量程Ⅱ開關時,如果顯示器相鄰二只發光管都發光,則讀數可取二位讀數的平均值,還可以根據不同的亮度,按比例增減讀數。
⑷ 換電池:如果以上檢查達不到要求,或顯示器發光暗淡,或電池電壓低于10V時,應更換新電池后使用。